寶馬汽車、通用汽車接受歐盟反壟斷調查
2002年,歐盟結束4S店銷售服務模式,改變指定汽車代理商的銷售方式。而寶馬和通用長期以來都要求其汽車銷售商和維修店只能獨家經營自己的品牌汽車。2003年,歐洲寶馬汽車經銷商協會提出訴訟,指責寶馬汽車公司干涉其銷售方式。之前,通用汽車公司也遭到投訴。歐盟對寶馬和通用開始反壟斷調查。
大眾汽車被罰9000萬歐元
1998年1月底,歐盟依據其《反壟斷法》中規定,“由汽車生產廠家指定零售商、敲定零售價、劃分和限制銷售范圍的做法屬于非法”,做出對大眾汽車公司處以9000萬歐元罰款的決定,以處罰其“對歐洲統一大市場的破壞”。這是歐盟歷史上對一家公司一次性處罰最高的罰款。原因是大眾不許其意大利分銷商把汽車賣給德國和奧地利消費者。而根據歐盟的規定,歐盟成員國的公民,可以隨意在歐盟各地購買汽車。
大眾收購曼受中國商務部審查
2011年5月,大眾向德國卡車制造商曼集團提出正式收購要約;當年9月26日,大眾汽車獲歐盟委員會“反托拉斯”認可,正式批準其收購曼集團(MAN)的計劃。然而,9月20日,我國商務部方面表示,大眾收購曼可能威脅中國商用車市場格局,中國將對該起收購案立案,依據我國《反壟斷法》規定進行審查,以防止我國汽車企業受到傷害。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規定,被收購方和收購方在中國的銷售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以及雙方當年在全球的銷售額大于100億元人民幣,就必須接受反壟斷調查。
審查結束后,商務部放行大眾收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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